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董楠 通讯员 马啸)12月17日21点20分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荣乌高速新河收费站设卡查车,当检查到一辆鲁V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照片似乎有改动痕迹,便让驾驶员周某龙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
周某龙称并未携带身份证,民警便利用人像比对技术查询,查询发现该驾驶员并不叫周某龙,而是周某涛,身份证号和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也不一致。民警反复询问该驾驶员真实姓名,该驾驶员一直坚称自己就是周某龙,查询到的周某涛是他弟弟,但是几秒钟后又改口说周某涛是他哥。
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至执法站内,在多名民警的反复细致询问下,该驾驶员终于交代,他是周某涛,持有的是B2证,与周某文是同村的,周某文之前给自己开过车,驾驶证遗落在他的车上,为了能驾驶重型半挂车,便把自己的照片换在了周某文的A2证上面。
依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周某涛因准驾不符将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伪变造驾驶证则将面临罚款2000元、扣车、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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