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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9年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96件

来源:作者:时间:2020-02-18

摘要:2019年以来,山东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96件。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黄莹)1月14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说,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公益”核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9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3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565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5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3件、民事公益诉讼2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4件,积极回应了群众对绿水青山、食药安全的新期待。

  滨州滨城区院诉滨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聊城临清市院诉临清市林业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东营市东营区武家大沟堤坝毁坏影响行洪安全案等3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点,开展专项带动办案。围绕“美丽山东”和“海洋强省”建设,在沿海7地市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共立案9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65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清理近岸固体废物、垃圾和海洋油污数1.2万吨,封堵排污口13个,督促收缴行政罚款7300余万元,追缴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946万元,有效维护了海洋生态安全。针对郭某某等人非法捕捞玉筋鱼170余万斤,严重破坏海洋渔业资源、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威海环翠区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修复海洋渔业资源的民事侵权责任,有效保护了当地的海洋生态环境。按照高检院部署,联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山东黄河河务局在沿黄9地市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全省共立案88件,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7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清理污染水域15.45亩,整改拆除违法建筑20余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3.4万吨,有效治理了黄河沿岸“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按照高检院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省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省共立案57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0件,提起公益诉讼54件,有效净化了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环境。2018年9月,滨州市滨城区院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未依法公示和更新相关信息的情形,区食药局监管不到位问题,经诉前程序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区食药局依法责令1000余家网络餐饮企业下线整改,有效净化了网络餐饮环境。积极稳妥开展“等”外领域探索,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6件。济宁泗水县院针对部分中小学周边商超未按要求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标志、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制品等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辖区内烟草零售网点进行整顿,完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了青少年身心健康。

  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开展检查审视,重点排查行政诉前程序案件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及检察建议制发不规范、不合理、司法化不足等问题,找准症结原因,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起诉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后,97.9%的行政机关能够在诉前程序阶段积极整改到位。青岛即墨区院依法督促即墨区海洋与渔业局对非法填海的长基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将1748万元的罚款收缴到位,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以优化监督环境为关键点,不断增进共识凝聚合力。2019年9月27日,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内涵、外延作出具体规定,明晰了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监督方式和保障机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授权检察机关对教育、就业、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金融等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进行探索,为全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地方立法支撑。

  2019年12月26日,省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十四家行政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省院第八检察部选派一名副主任赴生态环境厅挂职交流三个月,进一步增进理解、争取支持。针对环境公益诉讼中检测鉴定时间长、认定难、费用高等问题,省院与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对接,就共建环境检测鉴定联合实验室达成一致意见,正在快速推进;建成后,将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持。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机关诉前检察建议以及诉讼中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行业专家等担任第三方评估人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的评估活动,对受损公益修复情况出具评估意见,确保公益修复效果,提升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效和影响力、公信力。

  为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权运行,研究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评判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把握检察权的边界,明确界定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判断标准,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理性、科学评估,确保案件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院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的公益诉讼智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组,现阶段已完成1.0版本的开发,重点开发了线索管理、决策管理和知识管理功能。在线索管理部分,已完成内外网数据采集、线索分析、智能分类;在决策管理方面,已实现对案件线索不同的来源、领域、地域、涉及行政机关等内容的自动分类和可视化展示功能;在知识管理方面,已录入全国和全省相关典型案例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170部,并提供案件类型、领域、法律位阶、所涉行政部门等多维度检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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