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近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依法对两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立案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淮安区人,于1月中旬从武汉返回淮安区家中,曾多次出入休闲场所,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王某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隐瞒其相关接触史及活动轨迹,致多人被感染、多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另查,犯罪嫌疑人陶某,男,淮安区人,曾出入某休闲酒店,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陶某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隐瞒其相关接触史及活动轨迹,致多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观察,造成严重后果。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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