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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疫情防控不松懈 法援服务不掉线

来源:作者:时间:2020-02-25

  1月23日,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调整服务方式,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法援服务不掉线”。

  迅速行动 上下联动落实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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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正月初五),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微信群指导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贯彻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必要时暂停各类接待场所服务,以免人员聚焦,并引导群众通过12348“浙江法网”等网络途径申请法律援助,通过12348热线咨询法律问题,紧急情况可采取预约办理的方式,做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

  2月3日,省司法厅会同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应用优势的通知》,鼓励各地对通知类法律援助公函及相关案件材料,通过省政法办案一体化平台实行电子化对接传输。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按要求合理安排法律援助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办公场所消毒、个人防护、人员流动控制等疫情防控工作。

  “12348”热线畅通 6市每天24小时无间断接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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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律师通过呼叫转接等形式,实行电话咨询接待服务和轮班值守,减少律师等服务人员的工作聚焦和流动。确保12348服务畅通运行,其中嘉兴、湖州、金华、衢州、丽水、舟山等6市保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并做好咨询内容的分类登记工作。针对疫情防控措施以及合同履行、房屋租赁、劳动用工等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自1月23日起至今,全省通过12348热线、网络留言等方式共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件。

  推行法律援助申请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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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在及时向社会公告暂停现场接待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引导群众通过“12348浙江法网”、“浙里办”APP以及“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在线办理方式,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或者通过邮寄提交相关材料。对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引导申请人推荐代表,采取电话预约办理,既减少人员聚集,又确保服务效果。对于基本条件、主要案件材料具备的,采用容缺受理和经济困难承诺制等方式予以快速办理。自1月23日起至今,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2件,其中通过网络平台办理18件,通过邮寄、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等方式办理224件。

  值班律师非现场值守 保障法律帮助工作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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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与信访、劳动仲裁、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沟通,暂停向这些单位派驻现场值班律师,鼓励采取电话值班、视频连线、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值班工作。

  有的地区运用值班律师预约制方式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既有效防控疫情又保持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连续性。桐乡等地还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建立值班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室,提供远程视频法律帮助服务。宁海县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宁海县检察院,通过值班律师预约制的模式,对假冒医院仓库保管员、以贩卖口罩为借口骗得他人财产3万余元的2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并提供了认罪认罚具结见证服务。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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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坚持疫情防控和法援服务两不误。组织人员直接参加疫情防控一线行动,协助开展疫情排查和街道社区疫情管控工作,积极为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建议

  省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安排人员参与政务服务热线的法律业务答复释疑工作;杭州市依托智能法律服务掌上平台,开通疫情防控相关的心理咨询专栏;宁波市组建70多名律师组成的网上留言法律咨询回复队伍,增强疫情防控期间的网上留言法律咨询回复能力;丽水市参与《企业防疫期间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手册》《“疫”期法律服务指南系列》的编写;临海市编发“我们该如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等专刊;温州鹿城区、瓯海区分别成立了“抗击疫情法律服务团”,公布法律援助律师联系方式,梳理与疫情相关的法律问题及建议分享给群众;有的法律援助律师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咨询等帮助,并就处理劳动争议、合同履行、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事项等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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