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本社记者 孙守森 通讯员 张昱轩 时立君 潘万琪)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德州市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开启远程案件办理模式,在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的同时,确保了办案的顺利进行。
图为宁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远程提审室内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视频提审。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宁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用远程案件办理模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害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利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保证了疫情防控期间案件不超期、不停摆,同时避免了人员接触流动,保证了当事人、办案人的健康和安全,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目前,已利用该模式办理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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