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李文江)8月22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庭审中,除了独任审理的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之外,并没有书记员在现场记录,而是采用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完成了案件的审理,这是张家口中院首例以录音录像代替笔录的庭审。
开庭之前,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就“无书记员”模式的审理方式进行了说明,由当事人签署相关同意适用的文书,整个庭审流程不再有纸质版的笔录,而是借助语音转换软件代替传统书面笔录输入,庭后录音录像视频附卷存档。该案件当庭进行了宣判,主办法官在判后向当事人进行答疑,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裁判结果认可,上诉人亦承诺将在领取判决书后及时履行给付义务。
双方当事人在庭后均表示,无纸化的庭审可以让他们更加流畅地发表意见,避免了因等待书记员记录而思路中断的情况,庭审过程更加高效、客观。同时,“无书记员”庭审记录模式节省了制作、核对笔录等待签字的过程,庭审效率明显提高,减轻了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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