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严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服务。在此特殊时期,本着避免疫情传播,及时审结案件的工作原则,黄浦区人民法院决定于3月12日对该案进行“云”庭审。
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前为辩护律师准备好开庭场所,对一间独立、安静的律师咨询室进行整理、消毒、通风,确认网络连接正常,并制作“辩护人”台牌,确保“云”庭审当天的硬件设施功能完好。
3月12日,该案的辩护律师、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熙昊提前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其身着正装并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及随申码的核验后,进入“云”庭审室。
经过前期的阅卷及与被告人的多次沟通,胡律师了解到:本案的被告人严某系某酒吧保安,在履行工作职能过程中与人发生冲突,冲动失手而导致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一处轻伤、一处轻微伤,且有手术可能;事后,严某十分后悔,亲笔书写供状表示悔罪,并及时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在其单位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32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严某在检察阶段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胡律师还了解到,严某一贯品行良好,没有任何前科劣迹与不端表现,因而其单位愿意帮助其赔偿。综合以上情节,胡律师准备了相关辩护方案。
由于此次“云”庭审对辩护律师、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均是初次适用,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胡律师准备好手提电脑、手机,提前下载上“海移动微法院”等相关软件,开庭前半小时与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共同测试庭审软件的适用并进行调试,调试过程中遇到几处技术问题均得到及时解决,最终顺利进入正式开庭阶段。
庭审过程中,胡律师就严某的认罪态度、赔偿与和解的情况、被害人的谅解意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以及严某一贯品行良好没有前科等情况,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并对严某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为严某争取到缓刑的结果。
“云”庭审是以网络远程视频的模式取代传统的控辩双方到法院参与庭审的创新工作方式,但其绝不是简单的视频会议,庭审环境、礼仪、程序规范,一样都不能少。本案作为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首起“云”庭审案件,辩护律师的成功辩护彰显了特殊时期法律援助中心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作出的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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