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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阳 未来可期—平凉市庄浪县检察院“向阳花”团队“三步”工作法 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来源:甘肃政法网作者:佚名时间:2024-11-28

  为积极落实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多年来,平凉市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未检团队干警始终将未检工作和检察文化有机结合,探索出符合当地地域特点的,最大限度实现了对未成年人健康的特别保护。

  

  加强法治宣传。为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筑牢思想防线。庄浪县检察院多次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乡村”和“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办案实际,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每孩子、家长等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时向他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普法宣传手册,以便使大家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积极引导孩子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完善对内考核。为进一步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近年来,庄浪县检察院组建了由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法治宣讲团,基本实现了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县域的全覆盖。同时,为全面落实中共平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6家《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质化运行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推动本地法治副校长工作实质化开展,庄浪县检察院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检察人员年度考核,将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所作的年度工作评价作为业绩考核的一项主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了检察人员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认知度,同时也全面提升了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了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强化对外监督。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庄浪县检察院对发现的辖区内部分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宾馆、酒店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疏于登记管理,超市、便利店违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线索移送函》等形式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各行政机关开展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推动溯源治理,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42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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