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张霞 通讯员 黄莹)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网络视频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振忠,省检察院涉疫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许勍,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陈晓光,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第十检察部主任高洪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庞斌出席发布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任务来抓,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迅速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自觉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现实检验,迅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安排,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省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下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对疫情紧急处置办法》。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班子成员全体在岗值班值守,陈勇检察长多次深入办公、办案一线,实地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在省院党组带动下,全省市、县检察院迅速统一思想和行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检察长均留守本地,在岗统筹指导所在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环节涉疫情重大事项115件次,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法委指导,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省院呈送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省委副书记杨东奇,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等领导同志批示予以肯定。
(二)强化社会责任,在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中体现检察担当。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主动投身地方疫情防控大局。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干警共爱心捐款228.88万元,其中省院机关捐款18.06万元;共派出11125人次党员干警到“双报到”、共建社区、“第一书记”、“万名干部下基层”所在的村居、社区、企业,广泛开展人员排查、体温检测、清洁消杀、防控宣传、防疫劝返、值班值守、秩序维护等工作。济南市院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直机关下沉社区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截至目前,先后选派三批60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组成10个服务小组下沉社区一线,帮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青岛市两级院先后派出657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镇办及高速公路、火车站、汽车站和大型购物商场等场所开展重点循环督导。东营市河口区院通过驻村干警了解到河口街道五顷村、新户镇东村防控物资匮乏后,先后捐赠500斤“84”消毒液,20斤医用酒精、300副防护口罩等急需物资。菏泽市院先后抽调34名检察人员参与疫情防控,驻村“第一书记”及“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全程参与所在镇村疫情防控,组织义务献血3900毫升,支援消杀用品1040斤、食品30箱。泰安市检察机关开展“到一线,肩并肩,战疫情”专项活动,共安排党员干警500余人次投身社区防控一线,帮助解决涉及帐篷、测温枪、口罩、消毒液等实际问题136个。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截至2020年2月24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91件269人;受理审查逮捕27件31人,批准逮捕20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15人,起诉10件10人;一审判决9件9人。具体办案中,一是坚持提前介入、从快办理。与省公安厅建立涉疫情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对立案侦查的涉疫情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每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由专案组或专人办理,加快案件受理、审查、移送、流转速度,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如济南市莱芜区院在办理邓某某妨害公务案时,案发当日主动介入,安排专人优先办理,依法从快批捕、起诉。法院经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从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到提起公诉,仅用了两天时间,公开曝光后,极大震慑了妨害、阻碍、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从重打击。疫情发生后,省院第一时间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对故意隐瞒病情、行程、接触史以及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13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从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主要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6件8人,妨害传染病防治7件10人,妨害公务21件23人,寻衅滋事14件14人,故意伤害2件2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0件2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22件43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4件37人,非法经营5件8人,诈骗89件94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1件1人,非法收购、出售国家濒危野生动物3件5人,非法狩猎1件1人,其它相关犯罪4件12人。三是坚持法治底线,严格依法办案。“两高两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省院及时下发通知,组织逐案对照梳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情节,准确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既严厉惩治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又把握好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的关系,既总体上体现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的政策要求,又避免不分具体情况搞“一刀切”的简单操作,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目前,不批准逮捕4件5人,建议改变定性3件3人。如枣庄市山亭区院在提前介入一起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过程中,结合违法行为时间和行为后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有咳嗽、发烧症状被要求隔离,但在未确诊、未诊断为疑似病症之前,故意隐瞒接触人员和行程轨迹,不符合“两高两部”《意见》相关规定,最终建议改变定性,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认真履行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职责。省院党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法律监督。省院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看守所检察工作的通知》,两次召开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疫情防控法律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的监督方式,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灵活采取视频监督、远程约谈、电话询问、网上巡查等方式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三)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兜底的职能,重点关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疫、涉疫医疗废物处置等领域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以检察官告知函、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治理措施。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9件,已立案57件,发出诉前公告20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官告知函5件,检察建议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聊城市莘县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未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依法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综合执法局增设废弃口罩收集桶50余个,并安排专业保洁人员集中收运、处置,杜绝废弃口罩成为“二次污染源”。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对下指导机制。为统一涉疫情案件法律政策标准,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省院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检察业务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全省涉疫情案件办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办案疑难问题。市、县检察院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好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相关决定、部署和工作情况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合力推进。二是完善案件受理机制。省院案管部门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受理、律师接待和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工作的公告》,明确主要以机要邮寄、网络和电话查询、网上预约和办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案卷接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尽量避免和减少直接到访接触。加强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沟通协调,通过发送协商函,提出应对疫情案件受理、律师接待相关建议。及时向社会公开省院、各市级院案管大厅值班电话,方便案件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理事项。各级院积极推进“一站式”案件受理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努力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3717件,通过电话、网络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提供咨询、办理事项5275件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96件、公开法律文书2458份。三是建立宣传引导机制。省院专门制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各级院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两微多端一网一抖”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科学方法,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全省三级院通过新媒体已宣传报道典型案例47件。在媒体朋友的支持下,许多检察人员参与联防联控的先进事迹得到及时广泛报道。
三、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协调推进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其他各项重点检察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协助企业复工复产。省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疫情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依法优先快速办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和“直通车”,用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平台、12309检察服务公开电话,实行24小时“不打烊”服务,积极为企业涉疫情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帮扶,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有纷必调、有难必帮。济南市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应对疫情服务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十条具体措施,着力为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胶州市院制定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以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13条意见,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送上“法治礼包”。
(二)全面做好信访申诉工作,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疫情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控申部门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通过“信、网、电”等多种渠道,持续接收处理各类控告申诉,对接收的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分流转办,按时回复、答复。省院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明察暗访,确保电话网络畅通无阻,诉求处理及时到位。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电话和网络信访1245件,办理群众来信716件,全部做到了7日内程序回复。
(三)全力做好维护社会面稳定各项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邪教以及涉枪涉爆涉毒、多发性侵财等严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全面落实“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要求,推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与综合治理齐头并进,全力以赴维护社会面稳定。今年以来,全省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579人,起诉8152人。
(四)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省院14个配套规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全省共监督立案3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监督撤案38件;监督纠正漏捕、漏诉255人。共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42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2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66件,同比上升11.86%;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7件,同比上升90%。
下一步,将坚决贯彻落实省院党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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