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遭遇经营困难,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审慎认定因疫情影响短期内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破产条件,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资金断裂而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尚有经营价值和发展潜力、适应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进行拯救,全力做好矛盾协调化解工作,尽最大努力保企业、保民生。
近期,在法官努力下,就有这样一家外贸企业从危机中寻找到转机,获得了继续经营的机会。
▲承办法官召集本案双方在线谈话
“我们已经无法相信债务人,只能申请破产清算!”
某贸易公司是一家经营货物进出口的小微外贸企业。2020年起,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难。因未能及时、全额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连带付款义务,2022年3月4日,债权人某印刷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某贸易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我们想继续履行债务,也想继续经营下去”
收到申请后,案件承办人张睿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她发现,被申请人曾在本院涉讼,在系统中查询到联系方式后,张法官立即致电其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表示,作为外贸企业,2020年疫情后公司经营就受到影响,资金链紧张。虽然公司一直在努力偿还债务,但此轮疫情让公司经营雪上加霜。目前公司仍在坚持经营,近年来正积极谋求企业转型,希望能尽力挽救企业,避免破产。
“在商言商,换位思考”
张睿法官掌握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提请了合议庭评议,经过讨论确定了案件审查路径:一方面,依法完成线上送达。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承办法官利用上海法院App上的电子送达功能,向被申请人进行线上送达,积极推进审查程序。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微法庭加强沟通。考虑到被申请人经营受疫情影响、继续营业意愿强烈,且被申请人今后尚存营业好转的可能性,承办法官为尽力挽救小微企业,围绕“在商言商,换位思考”,从各自实际情况、可能涉及的法律后果、有无可取信申请人的解决方案等角度入手,为双方沟通搭建桥梁。
▲承办法官作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
“愿意再给债务人企业继续生存的机会”
经过承办法官持续2个多月、10余次的电话沟通,双方态度有了明显转变。申请人从最初坚决拒绝与被申请人交流,到愿意给对方一个机会;被申请人也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与对方沟通,以实际行动再次赢得对方的信任。
最终,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同意以自有资金先行履行部分付款义务,申请人也对被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表示理解,双方自行签订协议书、达成和解。之后,承办法官通过在线庭审系统,安排在线谈话,申请人当庭递交了申请书,撤回对被申请人的破产清算申请。
5月27日,上海浦东法院制作裁定书,准予申请人撤回破产清算申请。被申请人得以继续经营,努力复工复产。
上海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决策部署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推进困境企业救治,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全力护航浦东新区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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