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机关2021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示
2021年,西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全体检察干警自觉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各级院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主动带头全面如实填报,各部门干警自觉如实记录填报,实现了全员参与、应报尽报。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20件,较2020年增加470件,增长313%,无“零报告”检察院。
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促使干警逐步形成“逢问必录”习惯,不断减少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改善检察办案司法环境。同时,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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