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综合执法网!

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政法文化

北京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来源:作者:时间:2020-03-03

原标题:北京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首都食品流通环节正常经营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即日起,在疫情期间流通环节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新办、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不再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实行网上办理,通过采取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审批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证书邮寄等举措,实现审批不见面零跑动。同时,延长食品经营许可期限,对于疫情期间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30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食品销售经营者对照法定许可条件和告知内容全面自查,承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达到许可标准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市场监管部门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与此同时,对疫情期间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食杂店备案卡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发现食品销售经营者实际情况与申办食品经营许可时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给予行政处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记者 王斌)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食品安全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网 w.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8726号-59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