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戴朋文□李大东 通讯员王成祥)立法是改革之旗、发展之翼、善治之基、民生之利。2015年,山东省烟台市在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获得立法权后,由烟台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的组织起草、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起草和审查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17部,为烟台市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烟台市司法局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严把立法起草、审查质量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其中提请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地方性法规10部;制定出台市政府规章6部;受山东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省级立法《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草案)》1部。
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成效。烟台市围绕环境保护,制定出台了《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烟台市山体保护条例》《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烟台市煤炭清洁利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烟台市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制定出台了《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城市供水条例》《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烟台市节约用水条例》《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烟台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烟台市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烟台市停车场管理规定》《烟台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烟台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烟台市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科学立法取得新进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结,确保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有特色、可操作。比如,烟台市在组织起草《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草案)》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仅规定了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而且还根据长岛自身特色和优势,按照新旧动能转换要求,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生态旅游、现代渔业、海洋文化、智能信息等生态友好型产业的发展,该草案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得到了各方好评。
民主立法取得新突破。一是保障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权利。烟台市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实现群众对地方立法各环节的全程参与权。在《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起草和论证审查过程中,首次召开网上立法听证会,邀请市民代表参加,进行网络直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采纳意见20余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是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地方立法的权利。在全市确立了26家民营企业和协会商会为地方立法联系单位,实现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依法立法取得新成果。烟台市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确保了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烟台市制定出台的16部法规、规章,经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后,未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
2020年开始,烟台市地方立法工作向着科学立法方向稳步推进。
科学合理编制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烟台市司法局在广泛征集全市范围内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计划草案经烟台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发布实施。立法计划共列重点立法项目4件,一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1件,为《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二是市政府规章3件,分别为《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组织起草和审查工作稳步开展。《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草案)》已由烟台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工作,正在由起草部门开展部门会签工作,下一步根据部门会签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召开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论证会,再次修改完善后计划于4月底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月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政府规章起草审查论证工作有序推进。《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和专家论证,正由起草部门开展会签工作。根据部门会签意见修改完善后计划于5月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待研究通过后及时发布实施。《烟台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正在由烟台市司法局进行第一轮合法性审查,《烟台市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正由起草部门开展草案的起草工作。截至目前,所有重点立法项目均按计划有序开展。
做好《山东省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山东省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已被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列入山东省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目前,烟台市司法局已与威海市司法局拟定初步工作方案,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草案质量,完善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安全、实现跨区域保护区统一管理等相关内容。同时,积极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沟通,年底前在《条例(草案)》条件成熟时争取提请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充分做好立法计划确定的调研项目的调查论证工作。按照今年立法计划要求,烟台市要做好《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烟台市控制吸烟条例》《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前期调研工作。
下一步,烟台市将认真落实市地方立法计划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从严从实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为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和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网 w.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