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6日电(记者吴帅帅)为了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浙江省检察机关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利用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开通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督办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举报、控告和申诉,确保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
据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丰富完善民营经济法治救助举措,开展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办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同步进行的法律体检工作。对社会高度关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检察机关办案中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等,包括审慎办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四新涉企案件。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浙江检察机关还推出了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民营经济法治宣传平台等相关举措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综合执法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综合执法网 w.zhzfzi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