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猪损失惨重
卖家失联雪上加霜
今年1月,伊春市丰林县的养殖户张某从某网络平台上看到了郑某发布的出卖猪崽视频,视频中的猪崽白白胖胖十分招人喜爱。经过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张某从郑某处购买110头猪崽共计46500元,郑某保证每头猪崽不少于40斤且没有非洲猪瘟。张某交付全部买猪款后,郑某雇车将猪崽运至张某处。
此时,张某发现猪崽平均重量只有10斤左右,与约定严重不符,故不想收货,但此时已无法与郑某取得联系,无奈只能将这些猪崽暂时喂养。但从当晚开始,猪崽开始陆续死亡。一周内,从郑某处购买的猪崽已全部死亡,自家的生猪也出现了染病迹象。半个月内,自家养殖的79头成猪全部死亡。
猪崽及成猪因染病陆续死亡后,张某继续尝试通过多种途径联系郑某,但是郑某将张某微信拉黑、电话拒接,于是张某前往郑某的住处及所在的基层村组织寻找,但是依旧无法与郑某取得联系。张某因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遂前往伊春市丰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维权路上问题多
多部门联动共解难题
法官在听取张某的叙述后,立刻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询问张某外购猪崽是否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猪崽和成猪的死亡是否报备。经过进一步分析,承办法官认为猪崽和成猪在短时间内全部死亡,可能是疫病导致,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辖区内其他养殖户以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后果不堪设想。经过仔细询问,法官发现张某对相关法律规定并不了解且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其在出现上述情况后未采取任何措施。
法官立刻联系了县农业农村局和动物防疫部门。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到达了张某的养猪场开展调查,并认定张某的行为涉及行政违法,同时涉案猪崽及成猪因不明原因死亡,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全部进行无公害处理。
听闻自己不但要被罚款,自己的猪还要被处理,张某情绪激动。好在法官及时对张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着重对生猪采购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通过承办法官讲解,张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由于联系不上郑某,张某担心自己遭受的损失无处维权,一时间陷入迷茫。承办法官注意到张某的情绪后,向张某释明,可以通过申请证据保全,将死亡的猪仔和成猪样本留存,以备后续通过鉴定维权。
财产保全难遁形
“如我在诉”矛盾终化解
被告郑某系外地居民,法院在送达传票过程中,通过电话、邮箱、邮寄等多种送达方式始终无法联系上郑某。张某提出诉中保全申请,经审查后,承办法官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对被告郑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在财产被保全后,隐匿已久的郑某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表示应诉。
承办法官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掌握案件办理的主动权,多次到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情况并查阅类似案例,借鉴经验。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矛盾过大,态度强硬且情绪激动,使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经过办案法官四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59000元,原告也提出撤诉及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这一场因“猪”产生的烦心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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