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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受理 当天审批 当天指派....广东法援为民服务快速又高效

来源:作者:时间:2020-04-21

  疫情期间,广东各地法律援助机构日常工作毫不怠慢,主动担当作为,快速高效办理了一批法律援助案件。

  云浮:工伤保险纠纷获解决 受援人送来感谢信

  “你处伸出了无私的手,令我胜诉……”

  近日,云浮市法律援助处收到了一封来自受援人吴某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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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某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在支付了基本医疗费及生活补助后,拒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致使吴某的合法权益受损。吴某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也没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某提起了上诉。

  2019年10月18日,吴某向云浮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云浮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吴某居住在新兴县路途较远的实际情况,为了让其少跑路,对其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了广东航衡律师事务所林剑飞律师承办该案。林剑飞律师第一时间与吴某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后,多次到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阅相关资料,获取了对吴某有利的证据。最终,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了吴某的上诉请求。

  阳江:办理涉疫情法律援助案 未成年人获从轻处罚

  近日,阳江市江城区法律援助处办理了一起疫情期间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该案系江城区法律援助处办理的首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实施犯罪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疫情期间,被告人方某(未成年人)利用民众对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可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大量口罩可卖的虚假信息,骗取五名被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6292元。2020年2月15日,江城区检察院以方某涉嫌诈骗罪向江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江城区法院于同日立案并通知江城区法律援助处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受理案件后,江城区司法局指出该案涉及到疫情防控大局,指派的律师必须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既要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坚决打击违法犯罪,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该案开庭在即,时间紧任务重,江城区法律援助处决定开启“绿色通道”,全程提速,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由广东源满律师事务所冯志妥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冯志妥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办案法官,及时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并在当天赶往看守所提交资料预约会见受援人。通过阅卷和会见受援人掌握的案件信息,承办律师在充分尊重受援人意愿的前提下,为受援人拟写了辩护词,希望法院能酌情从轻、减轻处罚。

  2020年2月19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方某构成诈骗罪,并采纳了冯志妥律师提出的被告人作案时是未成年人、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潮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中央、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潮州市委市政府“1+5+2”工作部署,根据《潮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六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潮州市法律援助处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不断调整服务方式,助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开辟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绿色通道”,对贫困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的“三优”制度,对情况特殊申诉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采取“先援助、后审批”,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全市45个省定贫困村脱贫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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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会同相关单位到该市省定贫困村饶平县汤溪镇大门坑村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活动中,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申请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引”、“法律援助爱心卡片”、法律援助宣传小礼品等,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律师还现场向群众讲解法律援助制度和回答群众咨询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首选率。同时,引导群众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宣传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增强了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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